更多关于商标

作者:Lawrence Rosen

选择一个好的商标,就像选择好的葡萄酒一样,需要技巧和成熟的判断力。直觉和常识通常会导致无效的商标,就像在酒单上随意猜测一样,可能会导致令人失望的用餐体验。

一些本应更懂营销的经理人为他们的产品提出了法律上无效的商标。显然,我无法透露太多具体细节,因此我将创建一些示例来说明我见过的糟糕的商标选择。您不能简单地将您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词作为商标。此规则是为了防止有人声称对常用词语的私有所有权。因此,您不能将“计算机”一词用作您销售的计算机的商标。

您不能使用书面或口语技巧来规避这些限制。“Le Car”不能注册为描述最新款汽车的商标。使商标听起来像是一种奇异的外语并不会使该标志变得不那么通用。您不能仅仅通过描述明显的产品特征并以独特的方式书写来创建商标。因此,“PhoneRinger”不能注册为电话来电时发出声音的设备的商标。并且您不能通过具有误导性的描述来故意欺骗消费者。“OpenSource”标志不能应用于专有的闭源操作系统。 “仅具描述性或欺骗性误导性”的商标不能注册 (15 U.S.C. §1052(e))。

另一个常见的错误是试图利用竞争对手的商标(例如,新连锁披萨店的“MacPizzas”或微处理器的“Pentalium”)来在市场上获得即时认可。这些商标可能会受到攻击,因为它们很可能“导致混淆,或导致错误,或欺骗”商品的来源 (15 U.S.C. §1052(d))。

商标可以包含形容词“Supreme”、“Superior”或“Enhanced”,但此类商标的价值有限。这些术语被过度使用,以至于它们已经失去了区分商品或服务的能力。此外,您不能使用别人的商标并添加这些词语之一来创建自己的商标。

您必须防止您的商标或服务标志变成您的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这就是为什么施乐公司努力阻止人们说“我要复印一份文件(xerox of that document)”而不是“施乐复印件(Xerox copy)”。为了防止您的商标变得通用,请始终确保将其用作形容词,而不是名词。

商标并非孤立存在。它必须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结合使用,以表明这些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或出处。因此,同一个词可以被多家公司用作商标,只要商品或服务不同即可。因此,您可以购买凯迪拉克汽车和凯迪拉克狗粮,寻求一种产品的顾客和意外购买另一种产品的顾客之间不会产生混淆。

商标律师描述了可能的商标范围。按升序排列,大致反映了它们获得商标资格的程度和所获得的保护程度,这些类别是:

描述性:某些标志是对产品、所有者的名称或产品来源地的描述。它们立即传达了商品的成分、质量或特性的概念。通用术语和描述性术语之间的区别通过“深碗勺子”的例子得到阐明

“深碗”标识了文章的一个重要特征。它仅仅是对商品的描述,因为它告知人们它们的碗部很深……。然而,它不是该文章的“通用描述性名称”,因为该器具不是一个深碗,而是一把勺子……。“勺子”不仅仅是对该文章的描述——它标识了该文章——[因此]该术语是通用的。

——弗莱彻,“关于描述性商标不可争议性的实际混淆”,64 Trademark Rep. 252, 260 (1974)

暗示性:如果一个标志需要想象力、思考和感知才能得出关于商品性质的结论,则该标志是暗示性的,例如,橙汁酷爽 (Orange Crush)、Cuisinart 和伦敦雾 (London Fog)。

任意性:当一个常用词以不熟悉的方式使用时,示例包括 Apple、Apache 和 Python。任意术语通常是很好的商标,因为它们可能更吸引顾客并且更容易记住。

臆造性:通常适用于专门为用作商标而发明的词语,例如 Altoids 或 Kodak。臆造词可以是优秀的商标,因为不可能与真实词语混淆。

法律建议必须在律师-客户关系的过程中提供,并且具体参考特定情况的所有事实以及您所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即使律师撰写了本文,本文中的信息也不得用作替代从执业律师处获得具体法律建议的替代品。

请将有关开源软件及相关问题的法律问题发送至 geeklaw@ssc.com。

电子邮件:lrosen@rosenlaw.com

Lawrence Rosen 是加利福尼亚州红木城的一名私人执业律师 (www.rosenlaw.com)。他还是开源倡议组织的执行董事兼总法律顾问,该组织管理和推广开源定义 (www.opensourc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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