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系统管理员
不久前,我的编辑问了我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我一直在努力寻找答案。这迫使我思考道德和法律问题。他问道:“当系统管理员发现公司里的其他人在非法复制许可软件时,应该怎么做?”
在大多数州的法律下,没有人有义务成为好撒玛利亚人。您可能还记得圣经中的寓言,一个路人帮助了一个被抢劫、殴打并遗弃在路边等死的犹太人。撒玛利亚人的仁慈尤其令人钦佩,因为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通常是敌人。根据法律,好撒玛利亚人是指在没有义务的情况下自愿向处于困境中的他人提供帮助的人。
由于系统管理员没有成为好撒玛利亚人的法律义务,因此她对提供软件的软件供应商没有法律义务采取任何措施来阻止非法复制。
许多公司都有内部行为准则,要求员工向其经理或公司高管报告非法行为。如果系统管理员未能报告软件的非法复制行为,她可能违反公司政策,并可能面临解雇。我始终建议员工按照公司自己发布的规则行事。
如果公司没有发布行为准则,系统管理员应尝试理解公司的隐含准则。公司内部是否容忍公开作弊?高级管理人员是否纵容或鼓励非法行为?我曾经代表一名因拒绝将有毒废物倾倒入通往旧金山湾的公共污水系统而被解雇的员工起诉一家公司。不幸的是,正如我后来发现的那样,这种行为得到了公司最高管理层的认可和鼓励。在这样的公司里,报告非法行为将是徒劳的。
报告贵公司制作未经授权的软件副本会是徒劳的吗?如果您是这样一家公司的系统管理员,您还想继续为他们工作吗?您愿意留在一家公开鼓励侵犯版权的公司吗?
如果系统管理员自己也在非法复制软件呢?她不能以雇主让她这样做为由为自己的非法行为辩解,因为员工不能明知故犯地违反法律,并将责任归咎于雇主。
当然,在实践中,如果发生关于非法复制的诉讼或刑事指控,可能会受到惩罚的是最负责任的公司高级官员,而不是仅仅是奉命行事的低级别员工。但我仍然建议系统管理员不要因实施非法行为而承担责任风险。更安全的选择是简单地拒绝这样做或辞职。
在许多州,被要求从事非法行为并拒绝这样做的员工受到免受报复的保护。向更高级的管理层或适当的政府机构报告非法行为的员工通常受到“举报人”法律的保护。公司可能会因报复举报人而被责令支付巨额赔偿金,包括补发工资。
但是,我的编辑提出的问题在道德层面又如何呢?如果一家公司未经授权复制专有供应商的计算机软件,我们为什么要关心?我们没有帮助他们的好撒玛利亚人义务,那么我们为什么要为他们的问题烦恼呢?毕竟,自由和开源运动的一个主要目标是使软件可以自由复制、修改和分发。根据定义(例如,开源定义,www.opensource.org/docs/definition.php),公司制作任意数量的自由和开源软件副本永远不是非法的。
如果专有软件公司不认同我们的理想,那是他们的问题,而不是我们的问题?对吗?我不太确定这是否合乎道德。
开源软件模式有效的一个原因是我们可以依靠版权法来执行我们的许可证。例如,当一家公司采用 GPL 许可的代码并将其转换为专有软件时,我们可以主张版权法并起诉他们侵犯版权,以阻止他们滥用该软件。那么,我们怎么能忽视同样的法律并非法复制专有软件呢?依靠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而在涉及别人的利益时却违反同样的法律,这合乎道德吗?
这就是我鼓励大家不要非法复制专有软件的原因之一。我愿意让版权法为我服务,即使大型专有软件公司也使用同样的法律与我竞争。
作为一名有道德的律师——或者至少是一名努力做到有道德的律师——我必须建议大家遵守法律。不要制作未经授权的软件副本,也不要在看到公司里的其他人在这样做时袖手旁观。
法律建议必须在律师-客户关系的过程中提供,并具体参考特定情况的所有事实和您所在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即使本文是由律师撰写的,本文中的信息也不得用作替代从执业律师处获得具体法律建议的依据。
电子邮件:lrosen@rosenlaw.com
Lawrence Rosen 是一名私人执业律师,在加利福尼亚州洛斯阿尔托斯和尤凯亚设有办事处 (www.rosenlaw.com)。他还是开源倡议的秘书和总法律顾问,该倡议管理和推广开源定义 (www.opensourc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