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中的 Linux:联邦合同,竞争的新纪元

作者:Tom Adelstein

今年早些时候,一个重要的开源事件来去匆匆,没有引起社区的太多关注,也没有引起媒体的注意。一个内阁级别的联邦机构发布了一款 GPL 许可下的软件产品,使其成为美国政府首次将其工具免费授权给公共和私营部门组织的同类工具。

尽管开源与产业联盟在一封致 Elaine Chao 部长的信中赞扬了这项努力,但我们中的一些人怀疑这种事件是否还会再次发生。这个故事几乎没有受到媒体的关注,但它在政府软件供应商社区引起了相当大的轰动。这种强烈反对可能使政府官员在下次提出这个问题时三思而后行。

在政府发布 GPL 软件的情况下,机会似乎很少。首先,政府希望行业为政府问题带来解决方案,而不是让政府机构开发自己的软件。这使得采购官员很难找到他们的“最佳价值主张”。其次,开源供应商没有资金、组织和联盟来像专有公司那样教育采购官员。因此,政府机构几乎普遍购买许可软件产品。

因此,当政府机构确实将 GPL 软件放在网站上并让人们免费下载时,这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我们不应该对此掉以轻心。

事件始末

DevIS 的 Peter Gallagher 为发布第一个联邦资助的 GPL 项目付出了数月的努力。当他最终看到隧道尽头的光明时,他意识到他实现了目标,但这并非没有很大的困难。这花费了九个月的谈判、大量的法律费用和许多不眠之夜——对于一家小企业来说,成本很高。他仍然想知道他是否创建了一个机构可以在未来遵循的模式。Peter 解释说

我们在与劳工部合作以使我们的工作以 OSS 许可证发布方面的经验很有启发意义。我们在这里讨论的是政府资助的软件开发,而不是购买现有产品的许可证。《联邦采购条例》(FAR) 中有一项名为“数据权利”的条款,它是任何联邦合同的一部分。基本条款规定,作者通常对其版权拥有权利——这适用于研究论文以及软件,尽管情况会变得复杂。

要以 OSS 许可证发布,您需要拥有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而政府通常不创作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因此,在劳工部 (DoL) 的案例中,DevIS 将我们的版权转让给了劳工部,后者发布了这项工作。我认为直接让我们作为一家小企业发布代码会更容易。开发版权转让文件花费了我们超过 20,000 美元的法律费用,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客户劳工部想要承担责任。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我们主要用联邦资金开发的产品现在以 OSS 的形式在 .GOV 网站上发布

公司应该能够轻松发布此类代码。当 DevIS 要求其版权时,客户犹豫不决,决定不发布版权。由此开始了多轮谈判,最终 DevIS 将版权授予劳工部,而劳工部又将该产品置于 GPL 之下,尽管有些笨拙。您可以在同意许可并向该机构注册后下载该软件——这并非完全是 FLOSS 的方法。

政府软件真的是公共的吗?

我们中的许多人似乎对联邦政府资助、版权和根据 GPL 发布代码的能力感到困惑。我与许多人讨论了这个话题,他们向我指出了《美国法典》第 17 篇第 1 章第 105 节。其中规定

版权的主题事项:美国政府作品:本标题下的版权保护不适用于任何美国政府的作品,但美国政府不排除接受和持有通过转让、遗赠或其他方式转让给它的版权。

Peter 解释说

在许多情况下,假设该软件不是专有的,那么整个政府都可以无限使用该作品,并且该作品属于公共领域。公共领域材料可以由任何人索取,但实际上,了解内部政府项目的人员是有限的。因此,对公众开放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会知道要[索取它]。那么它真的是公共的吗?

联邦政府是否错失了一个机会?

开源倡导者可能会觉得这种情况充其量是令人困惑的。如果政府使用我们的税款来开发软件以解决政府问题,为什么我们不能知道这件事?为什么供应商不能拥有版权并将其作为开源发布?我们经常看到的公平竞争环境在哪里?作为一家小公司,我如何与行业巨头竞争?

Peter 再次解释说

开源软件许可证的优势在于代码必须发布——我假设这意味着必须通过网络使其可用。开源软件许可证创建了明确的商业权利,从而更有可能使政府资助的代码为公民带来好处,包括可以削减成本的电子政务再利用——并有望在未来有一天削减税收。

上周的文章中,我们讨论了 Library of Texas.org 项目。在该案例中,供应商丹麦的 Index Data 根据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GPL) 提供了该软件。在我看来,这似乎是政府资助的项目应该采取的适当方式。公共资金资助了该项目,因此供应商应该有义务通过正常的商业渠道向公众提供该项目,而无需我们一次又一次地为它付费,就像微软那样。

如果您质疑这种逻辑,请考虑以下情景:政府(代表公民)要求商业供应商制造汽车,供应商制造了汽车,政府说,“我们发明了汽车”。尽管政府资助了这个项目,但您必须问是谁进行了发明。是谁有脑力来实现它?还有,是谁为此付费?在一些扭曲的信仰体系中,一些机构官员不知何故认为这笔钱属于他们,而不是属于美国人民。

公众受益了吗?

我询问了 Peter 该项目在成为 GPL 项目后的状态。以下是他所说的

我们通过我们称之为 EZRO (EZ 可重用对象) 的衍生作品继续为该项目提供支持。它具有清晰的血统。自从原始软件完成后,劳工部通过其他合同对其进行了修改,而 DevIS 增强了 EZRO。公众受益是因为现在可以使用过去会被锁起来的软件。政府也受益;例如,劳工部/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 (OSHA) 通过使用 EZRO 开发和交付电子学习,节省了数十万美元。当政府使用开源项目的产品时,开源项目也会受益,因为专业开发人员可以为他们原本可能无法合作的社区做出贡献。

我认为,作为默认许可证,应允许并鼓励任何联邦承包商要求版权,以便可以根据 OSS 许可证轻松发布作品。没有理由说特定的合同语言不能要求 OSS 发布,尽管联邦政府不太可能声明这样的偏好,而是依靠市场来提出满足其要求的解决方案。

除非政府存在安全问题,否则我认为公共资助的代码应该对公众开放。随着我们更多地转向组件、Web 服务和门户网站,我清楚地看到 OSS 可以通过共享对公共信息基础设施的投资来节省大量资金并使系统变得更好。

Peter 的工作发挥了作用吗?

以我的经验来看,让劳工部以 GPL 许可发布一款软件产品确实发挥了作用。首先,政府的其他部门都知道该产品的存在。尽管政府开发的软件应该对任何其他机构开放,但很少有机构知道另一个机构拥有什么。其次,里程碑无论用什么名称,仍然是里程碑。无论过程多么笨拙,先例已经存在,我们现在可以展示概念验证。

最后,我四处挖掘并寻找任何可能的突破口,看看开源软件是否可以在政府采购中占有一席之地。在一个几乎没有人知道的晦涩的招标书 (RFP) 中,存在一个突破口。在熟悉的措辞中,我发现了一些让我微笑的东西。来自一份 RFP

详细描述一个基于标准的系统解决方案:包括您提议的解决方案的软件和硬件产品及组件。说明您的系统将运行的硬件平台和操作系统。定义 COTS(商用现货)产品,包括您提议的开源软件以及您提议的解决方案的标准(ANSI、IEEE、ISO 等)。

注意到 RFP 的作者要求供应商“定义 COTS...包括开源软件”。在美国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数千份 RFP 中,有人收到了信息。

在选举年,我怀疑这会成为一个大问题,尤其是在媒体关注的情况下。但是,如果人们以某种方式要求未来发布的每份 RFP 中都存在这样的条款,那岂不是一件好事吗?

Tom Adelstein 是一名 Linux 顾问,专门为组织识别开源软件的机会。他是即将出版的书籍 使用 Java 桌面系统探索 Linux 的合著者,该书由 O'Reilly and Associates 出版。他还与开源软件研究所合作。他最近在 福布斯 上发表了两篇关于开源软件和 JBOSS 的文章。他还作为客座编辑为各种出版物撰写了大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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