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M、DMCA 和 OST(其他可怕的东西)
对于大多数 Linux 用户来说,数字版权管理 (DRM) 显然是一个非常糟糕的主意。这不仅仅是因为 DRM 编码的媒体通常无法在我们的操作系统上播放,而是因为我们了解开放性的价值。真正令人难过的是,DRM,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试图做一件好事。
以威尔·惠顿为例。你可能从电视剧或电影表演中认识威尔,但他也是一位成功的作家。除了写书之外,他还经常表演并出售他的作品的有声读物版本。因为威尔反对 DRM,所以他的书以不受限制的 MP3 文件形式提供。这对于我们这些喜欢在 Linux 或非 iPod MP3 播放器上听这些东西的人来说非常好。不幸的是,一些用户将无 DRM 与无版权混淆了。当原本体面的人没有考虑重新分发他人受版权保护作品的后果时,你最终会遇到这样的情况:tinyurl.com/stealfromwil。
如果你把自己放在惠顿先生的位置上,你就能明白为什么作者们——更重要的是,出版公司——会如此想对他们的作品进行 DRM 编码。理论上,如果一段媒体受到 DRM“保护”,那么只有那些购买了享受它权利的人才能享受它。不幸的是,正如除了坚持使用它的大公司之外的所有人都知道的那样,它所能做到的只是惩罚诚实的人。那些试图在 Linux 桌面上播放 Amazon Video on Demand 视频或在无名 MP3 播放器上收听 Audible 有声读物的人,非常清楚我的意思。
事实是,如果人们足够不诚实,使用他们没有付费的受版权保护的材料,DRM 所能做的只是给他们一个盗版的“借口”。现在,用户可以选择花钱获得对媒体的有限、受限制的访问权,或者从 torrent 网站免费非法下载功能齐全、跨平台、不受限制的媒体。我有两条消息要发送给两个不同的群体
1. 媒体出版公司:让用户可以轻松购买对你们媒体的访问权限,并使这些媒体灵活、可存档且价格合理。是的,人们会盗版你的东西——就像他们现在做的那样。不同之处在于,你诚实的客户不会讨厌你,而且你实际上会获得一些客户,因为你将提供人们真正想要的东西。
2. 沮丧的用户:听着,我和你们在一起。DRM 也让我感到沮丧。虽然我不期望改变我们中间那些选择盗版媒体的人,但我希望我们都能支持那些“理解”的公司(以及个人,如威尔·惠顿的例子)。当我们消除 DRM 时,我们参与解决方案的唯一方法是实际购买非 DRM 的东西。至少,每次你因为无法合法购买而盗版某些东西时,都要给公司发电子邮件,让他们知道。如果他们看到销量下降,也许他们会重新考虑他们对数字媒体的方式。
我可以没完没了地谈论蓝光 DRM 等的疯狂之处,但我没有精力。另外,我想去看我刚在 Linux 笔记本电脑上翻录的高清电影。我必须记住给电影制片人发电子邮件,告诉他们我那在道德上合理,但在法律上值得怀疑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