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和巨型机器人捕蝇拍

作者:Justin Ryan

如果说大型公司有什么生活常识,那就是小公司和个人会起诉你,试图从你更大的蛋糕中分一杯羹。作为企业蛋糕,Google 的蛋糕相当大,多年来,他们不乏来自那些想在公司蛋糕盘上切一刀的人的诉讼。现在又发生了这种情况,据报道,这家搜索巨头因其流行的手机平台使用“Android”名称而被起诉

Android Data Corporation 及其主事人 Erich Specht 是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的“Android Data”商标的持有人。该商标于 2000 年申请,并于 2002 年颁发。2007 年,Google 为其移动操作系统“Android”名称申请商标,但被驳回,因为 PTO 认为它与 Specht 先生的商标过于接近,上诉后败诉。这没什么不寻常的——公司一直都在申请商标,而专利商标局以喜欢盖红色大印章而闻名。

事情出现有趣转折的地方在于 Specht 先生提起的诉讼,他声称 Google 侵犯了他的商标,并且已经这样做了近两年——Specht 先生说他等待了这段可疑的时间,因为他认为 Google 的 Android 是一种设备,而不是操作系统。他的律师 Martin Murphy 说,Specht 感到 Google 正在从他手中夺走 Android,此前他“为这个名字投入了很多思考”。他承认,任何有常识的人都能分辨出为手机供电的东西(由一家家喻户晓的公司制造)和一家没人听说过的公司制造的电子商务软件之间的区别,但他表示,这会让 Android Data 看起来像是在抄袭 Google,这损害了它的业务。人们不禁想知道,真正损害该业务的是什么,因为 Murphy 先生的客户(据称有能力创建电子商务软件包)需要两年时间才能弄清楚操作系统和电话之间的区别。

说到 Specht 先生的业务,它的历史和他的诉讼背后的逻辑一样漏洞百出。Android Data Corporation 一家伊利诺伊州公司,但据报道,它于 2004 年自愿解散,后来又复活了。该公司的网站——人们可能会期望一家销售电子商务软件的公司稍微关注一下——沦为了链接农场,并且直到最近才在诉讼提起前几天才复活,现在提供了一个停放页面,上面充满了手机广告。也许有人应该向这对活宝透露一下商业秘密,那就是没有一个销售网络产品的网站可能比一个完全无关的手机操作系统更损害你的业务。

Google 方面,一点也不担心这场诉讼。一位公司发言人给出了标准的 Google 作为被告的回应:“我们认为该诉讼毫无根据。我们计划积极抗辩。”我们假设其他四十五名被告也会这样做——没错,Specht 不仅起诉了 Google,他还起诉了 T-Mobile、HTC 以及开放手机联盟的每一位成员,包括摩托罗拉、Sprint、三星、东芝、沃达丰和德州仪器,并希望他们每人拿出 200 万美元的赔偿金。Murphy 说,他将代表 Specht 先生申请临时限制令,要求永久禁止被告营销 Android 产品,并迫使他们从市场上撤回现有产品以重新命名品牌。当然,联邦法官会同意这种闹剧的想法是荒谬的,因为这将对无数公司造成我们怀疑总额将超过十亿美元的损害,而且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甚至低于 Specht 胜诉的可能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问题中,以及法院津津乐道的技术细节是,Specht 先生的商标是“Android Data”,而不是“Android”。据报道,还有数十个其他 Android 商标,所有这些商标都与 Specht 先生的商标充分区分开来,足以让他们拥有自己的商标。Google 不得不预料到这一点——搜索现有商标是法学院 101 课程,因此 Google 的法律团队必定是在这样一种期望下运作的,即移动操作系统将被判定为与电子商务软件充分区分开来。Murphy 辩称,由于 PTO 在批准 Specht 先生的商标时指出,任何人都不能拥有“data”这个词本身的商标,因此他的商标实际上是针对“Android”而不是“Android Data”——“Data”这个词在他快乐的小世界里就消失了。

然而,关于 Specht 先生及其商标的几件事值得考虑,这很可能会使他的案件更难胜诉。首先,商标不像版权——一个人可以拥有作品的版权并将其锁起来,永远不见天日,而不会对该版权的有效性造成任何损害。商标则不然,商标必须在商业活动中积极使用才能保持有效。除非 Specht 先生能够拿出一些证据证明他一直在做一些事情——而现在,这才是价值 9400 万美元的问题——否则他可能会让他的商标——而且,如果 Google 在这方面认真对待,他的财务未来——付诸东流。

其次,与商标相关的文书工作并非在颁发时结束;商标持有人需要在商标颁发后的第五年和第六年之间提交“使用宣誓书”,并在商标到期前一年内提交续展申请(如果他们希望续展)。根据我们的计算,该宣誓书应在 2007 年至 2008 年之间到期,在第六年末之后有六个月的宽限期。无论如何计算,第六年已经结束,但根据 2002 年申请获批的时间,六个月的宽限期也可能已经结束——这意味着,如果 Specht 先生对 PTO 文件的认真程度与他对网站和伊利诺伊州州务卿的文件的认真程度相同,那么他的商标很可能已经进入了下水道。

最终,Specht 先生真正想要的是和解,而且很可能 Google 会以高价直接购买该商标。事实上,Murphy 甚至直接向《福布斯》承认了这一点:“没有法官会想被如此多的文书工作淹没。我们可能会被要求坐下来解决这个问题。”很抱歉带来坏消息,Marty,但法官负责判决,而不是和解——如果 Google 不想配合,法官和其他所有人都会被成千上万份文书工作淹没。如果我们是 Google,我们就会这样做——用一波又一波的询问和出庭作证传票淹没 Specht 公司,进行数月的证词陈述,以及足以让最高法院书记员哭泣的动议。“嗜血律师”这个短语是有道理的,如果有人拥有他们,那就是 Google。

最后,我们预测会出现两种结果之一:要么法官在 Specht 先生说出“但我为此投入了很多思考”之前就对整个事件一笑置之,要么 Google 动用其律师,把 Martin Murphy 吓得魂不附体,并给 Specht 先生足够的钱让他离开,并永远不要再想商标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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