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费解的事情:更多关于 IPv6 的内容
发表于 2008 年 10 月 23 日
不久前(一年前?),我写过关于我尝试获取 IPv6 地址块并开始使用 IPv6 的文章。我的运营商 Verizon 似乎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今天,在政府计算机新闻上看到了这个
“对 IPv6 没有太多需求,”Verizon 的业务研究员 Daniel Awduche 在本周于华盛顿举行的 MPLS 2008 会议的 IPv6 小组讨论中说 ( GCN )
将其归类为令人费解的事情。显然,当公司的高级成员说“是的,我们做这个”,而一线销售人员说“不,从未听说过”时,就会出现严重的脱节。这让客户感到困惑,不知道谁在说真话。
而且 IPv6 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哦,当然,由于美国政府正在推动将其系统转换为 IPv6(我们仍然想知道确切原因,但这是一个不同的讨论,因为终端节点的硬件和软件现在还没有,而且很快也不会准备好处理它),所以它现在受到了很多关注,但它已经存在并运行了至少 10 年,并且肯定在美国以外的国家/地区得到了广泛部署,至少作为骨干网上的通用载体。
所以我回到了最初令人挠头的疑问。是因为人们没有采用新协议,所以没有太多需求,还是因为人们被告知他们的运营商不支持该协议,所以没有太多需求。
不难猜出我属于哪个阵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