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有没有人管管波士顿?

作者: Justin Ryan

波士顿到底是怎么回事? 向所有波士顿人致歉,但那里肯定出了问题,至少在教育和执法部门是这样。 “自由的摇篮”再次登上新闻,因为第四修正案捍卫者不得不冲进去保护婴儿,免受摇篮之手的伤害。

去年八月,波士顿成为了大新闻,至少在科技界是这样。当时,该市交通系统的代表在最后一刻——在一个周六,没错——冲进联邦法院,单方面请愿要求颁布禁令,以阻止三名麻省理工学院的学生在 DefCon 2008 大会上展示他们对该市查理卡系统漏洞的研究。与往常一样,联邦法院周末值班的法官选择行使事先限制,公然无视第一修正案,而不是选择更温和——且在法律上更合理——的做法,例如举行听证会,让被告可以提出辩护并盘问原告——你知道的,美国通用的对抗制系统已经运行了两百多年了。第二位联邦法官——像华夫饼推销员一样犹豫不决之后——最终撤销了禁令,认为马萨诸塞湾交通管理局的请愿缺乏法律依据,并且——尽管出于职业礼貌,除非你是上诉法院,否则不能这么说——禁令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发布。

显然,有人没有吸取教训,因为电子前沿基金会和其他公民自由组织现在正在紧急援助一位波士顿学院的学生,他的宿舍房间遭到校园警察的突袭搜查,他们没收了多台电脑和其他技术设备,包括他的 iPod 和手机。他们现在已将这些物品移交给马萨诸塞州警察,后者正在对这些物品进行法证分析。

那么,是什么可怕的罪行导致警方进行这种模仿宗教裁判所式的搜查呢? 有人向校园电子邮件列表发送了一封匿名电子邮件,内容是——请注意——另一名学生是同性恋。

哦。

好吧。

天哪。

首先,身为同性恋不是犯罪,说别人是同性恋也不是犯罪。 即使那不是真的——我们不知道,我们不在 BC 的社交圈子里——充其量,这也是一种诽谤(或中伤)言论,一种民事违法行为,警方对此没有管辖权,并且被禁止介入。 那么,他们是如何为自己的行为辩解的呢——仿佛现在还有人会在做任何事情之前费心去辩解——当然,就像 MBTA 所做的那样:《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案》,这是一项包罗万象的法律,适用于任何想要捏造计算机犯罪而又不想麻烦联系国会的人。

显然,这位年轻人——他还是一名计算机科学专业的学生——犯有“通过欺诈或虚假陈述获取计算机服务”和“未经授权访问计算机系统”的罪行——仅仅是因为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 现在,这要么说明警方非常糟糕——事实确实如此——要么说明波士顿学院的 IT 部门非常糟糕。 要么是警方在他们本应宣誓维护的法律方面受教育程度太低,以至于他们无法区分破解国防部的系统和发送电子邮件之间的区别,要么就是,如果向校园邮件列表发送匿名电子邮件真的是“未经授权的访问”,是通过“虚假陈述”获得的,那么波士顿学院的 IT 部门就非常无能,以至于他们无法弄清楚如何管理一个简单的邮件列表。

这些英勇的执法者列出的搜查这些设备的可能原因到底是什么? 这名学生被观察到拥有多台他 якобы 为他人修理的笔记本电脑,他有多个电脑登录名,并且他使用一个带有黑色屏幕和白色文本的奇怪操作系统,并且在使用这个不是“常规 BC 操作系统”的操作系统时,他在其中输入了奇怪的“提示命令”。 老天,如果这就是违反 CFAA 的全部条件,那么他们最好开始建造更多的监狱,因为我们有很多人会被关起来。

现在,这名学生的电脑正放在警察犯罪实验室里,大概会被那些无法区分黑客和给孙辈发送节日快照的奶奶的人进行法证分析,这名学生已被停职,并且他不再能够使用完成课程作业所需的设备。 这个可怜的孩子甚至没有他的 iPod 或手机——这与发送电子邮件的非犯罪行为有什么关系呢?

值得庆幸的是,EFF 已经提交了一份撤销搜查令的动议[PDF],措辞优美,请求立即将他的财产归还给他,并禁止警方进行任何进一步的搜查或对其数据进行额外的分析。 幸运的是,一旦法院批准了该动议——他们最终会批准的,即使必须由联邦法院下令——EFF 将立即代表这位年轻人提起诉讼,向学院、校园警察、马萨诸塞州警察以及任何其他协助这场宪法灾难的人索取赔偿。 也许到那时,最终,这些“自由的守护者”会开始记住波士顿曾经是什么样的——以及当你践踏人民的权利时会发生什么。

有关此案的持续报道可以在 EFF 网站 In re: matter of search warrant (Boston College) 上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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