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 将再次尝试

作者:Justin Ryan

本周,互联网上充斥着尖叫声,因为每个人都争先恐后地宣布第十巡回上诉法院就 SCO 对美国地方法院在其与 Novell 诉讼案中的判决提出的上诉做出的裁决。 听一些人说,SCO 已经取得了胜利,Novell 已经被打败,黑暗将统治整个大地,男性型秃发将吞噬我们所有人。

关于上诉法院裁决的报道广泛且解释各异。 虽然您的编辑头顶后脑勺的头发正在脱落,但这肯定不是大规模 SCO 裁决引起的秃顶的结果,任何人也不会因为太阳变黑而被强迫在烛光下阅读这篇文章。 虽然我们还没有机会深入审查完整的判决——如果你感觉有冒险精神和/或想自杀,那么这是五十四页优美的法律术语——但有几件事是明确的。

首先,这是真的:上诉法院推翻了部分地方法院的裁决。 他们没有裁定 SCO 是正确的,他们没有裁定 Novell 是错误的,他们没有回答案件的任何实质性问题,他们也没有判处金博尔法官死刑。 他们所做的是认为地方法院裁定的一些问题不应该由法院自行决定。 了解这个过程的背景有助于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

在美国(以及许多其他国家)的法院之间,最重要的区别之一是初审法院上诉法院之间的区别。 虽然两者都是法院,并且都由穿着黑色法袍的法官——或者如果他们真的特别,比如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管理,但它们提供的职能不同。 初审法院接受证据,确定事实,并就手头事项相关的法律要点作出裁决。 它们的范围非常广泛——它们通常会听取并裁决案件的任何方面,无论它是如何出现的。

上诉法院不接受证据——最高法院开庭时没有证人——它们不确定事实,它们也不听取范围广泛的事项。 上诉法院只听取当事方专门向其提出的法律问题,并且只有在这些问题与最初在审判中提出的事项相关时才听取。 他们的决定完全基于当事方以法律摘要(以及口头辩论,如果有的话)和初审法院发送的认证记录形式提出的论点。 他们的唯一职能是确定法律是否得到正确应用——他们不决定谁对谁错,也不决定 Mustard 上校是否在图书馆拿着烛台,只决定初审法院是否遵守了法律并确保每个人都知道法律说了什么。

比初审法院和上诉法院之间的区别更重要的是法官和陪审团之间的区别。 极其简化地说,审判期间会发生三件事(通常在法院的命令中会这样列举):确定事实、从法律中得出结论以及作出判决。 确定事实是陪审团的专属职责:一旦陪审团确定了事实状态,它就对法院具有约束力。 法官的责任是确定法律事项,正确指导陪审团适用法律,并在陪审团返回其调查结果后,根据这些调查结果和从中产生的法律作出判决。(陪审团也可能参与判决过程,例如建议判刑或损害赔偿金额,但最终决定权在法官。)

当没有陪审团时,法官就成为事实的发现者法律的结论者。 此外,如果法院确信一方没有合理的机会在事实上成功胜诉,它可以发布简易判决,在不实际举行审判或组成陪审团的情况下决定问题。 这些决定同时非常受欢迎和非常不受欢迎。 法院赞成它们,因为审判费用昂贵且耗时过长,而不堪重负的法院系统根本没有这些时间。 然而,它们不受欢迎,尤其是在上诉时,因为它们绕过了审判程序——在法庭上申辩——并且如果用在事实并非完全清楚的情况下,就会剥夺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在 SCO 诉 Novell 案中,金博尔法官发布了一系列简易判决,确定了审判前争议的各种事项。(事实上,在他作出裁决后不久,SCO 就申请了破产。)简易判决决定的事项中,有一个是关于谁拥有 SCO 声称从未出售给 Novell 的 Unix 版权的问题。 法院在没有审判和陪审团的情况下,裁定 Novell 拥有版权,并且当案件的其余部分进行审判时,是在该裁决的背景下进行的。 SCO 显然不满意,并就此事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简易判决是不恰当的。

不恰当在这里是一个重要的词——如果也许不是法院本身会使用的词——因为上诉法院的裁决并没有裁定判决本身是不正确的,也就是说,Novell 不拥有版权,而 SCO 拥有版权。 法院裁定的是金博尔法官就此事作出简易判决是不恰当的——上诉法院认为,根据其面前的记录,此事过于复杂,不符合简易判决的标准。 因此,法院推翻了简易判决并将此事发回重审——也就是说,他们将其发回初审法院,并命令举行陪审团审判,让陪审团决定谁拥有版权。

就是这样——没有伟大的胜利,没有席卷一切的黑暗,也没有大量毛囊消失。 只是决定金博尔法官不应该自己做决定,并指示询问陪审团。 有趣的是,法院维持了 SCO 上诉的另一件事——针对它的 250 万美元判决。 所以,现在剩下的就是举行审判,而大坏蛋 Darl——SCO 的首席执行官 McBride——发誓要战斗到死,反对“我们 Unix 的仿制品”。 除了...

Darl 似乎忘记了他现在是一个公司太监——他的名片上可能写着“首席执行官”,但他缺乏任何权力。 这是因为他和他的同伙认为破产法院系统是避免向债权人付款的好方法,直到他们能想出一个新的邪恶计划——不幸的是,当他们忙于制定他们的邪恶计划时,他们未能提出重组计划,并让自己陷入了破产法院的困境。 正如我们几周前报道的那样,SCO 的管理层不再控制公司,因为破产法院已下令任命一名受托人来管理 SCO 的事务。

任命受托人不像找一个接待员——他或她不会坐在前门接听你的电话,而你想出新的方法来摧毁公司。 受托人成为管理层,并有权决定如何经营公司,包括是否继续进行自杀式诉讼。 上诉法院的裁决表示应该进行新的审判,但这取决于 a) SCO(即受托人)是否继续追究此事,以及 b) 破产法院是否允许。 那些关注 SCO 案件一段时间的人会记得,当一方破产时,所有诉讼都会自动中止——任何法院可以审理与该方相关的任何事项的唯一方法是获得破产法院的许可。 没有许可,就没有审判。

目前,至少有三个重要的障碍阻止 SCO 看到任何类似胜利的事情。 首先,受托人必须确信诉讼 a) 实际上有任何价值,并且 b) 实际上可以胜诉。(上诉法院裁定的是陪审团应该做出决定,而不是 SCO 有机会让紫色奶牛给百事可乐。)受托人的工作根本不是按照 SCO 管理层的意愿行事,也不仅仅是为了 SCO 实际摆脱破产困境的最佳利益——它也是为了保护债权人收回他们被欠款项的能力。 这意味着受托人不会对 Novell/IBM 案件进行盲目调查——如果它没有很好的胜诉机会,受托人就不会将遗产的资源浪费在上面。

其次,破产法院必须被说服解除诉讼中止。 即使 SCO 设法给受托人下药、洗脑和/或折磨,使其继续进行案件,他们也必须说服破产法院法官——这位法官已经看穿了他们并且厌倦了他们的滑稽行为。 解除诉讼自动中止可能被称为非常补救措施——法官不会仅仅因为他早餐的玉米片浸泡在牛奶里而心情不好就这样做。

最后,SCO 最大的障碍是整个上诉的重点:陪审团。 十二个普通人,几乎没有或根本没有法律培训,可能完全不了解技术,将不得不相信数百页又数百页的销售协议不包括出售有争议的 Unix 版权。 据说金博尔法官在澄清所有细节方面遇到了很大的麻烦,因此让陪审团理解这一点绝非易事。 如果像上次一样,Darl 在证人席上发誓的事情与之前其他高管否认的事情相矛盾——几分钟前,在宣誓后。 正如我们 लगभग 一年前所说,如果真的重回审判,Novell 可以恢复一大堆问题

目前,我们稳坐座位等待事态发展——尽管我们可能在某个时候会跑出去买个假发。 至于上诉法院的裁决,引用我们自己的话:最终命令? 是的。 最终章? 远未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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